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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辅具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周巷镇阳岗村的黄华云,是一名重度肢体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她,通过省残疾人辅助器具(简称“辅具”)服务平台申领了心仪的轮椅。每天只要有时间,她都会仔细地擦拭轮椅。在湖北省,辅具适配补贴制度让不少残疾人受益,该省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备则无忧,制度建设就是所有准备之首。”
记者从中国残联获悉,今年1月初,随着西藏自治区施行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全面出台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
辅具是维持、改善残疾人功能的各类物品、设备、软件的总称。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辅具位列残疾人主要需求项目前列。目前,各地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实施情况如何?有哪些地方特色?辅具服务现状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残联及多地残联相关部门。
制度建设“全面开花”
改革开放以来,为改善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状况,我国一直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为残疾人免费适配基本辅具。但是救助项目覆盖范围小、受助人数有限、持续性差,多数残疾人仍要通过自费购买或自制的方式获得辅具。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辅具服务工作,一系列顶层设计为各地探索辅具适配补贴制度指明方向。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认真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显著改善残疾人辅具服务状况的同时,积极推进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记者梳理发现,上海、北京两市分别于2003年、2010年制定出台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十三五”时期,辽宁、江苏等9个省(区、市)出台政策,对残疾人辅具适配给予补贴。“十四五”以来,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20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辅具补贴制度。
各地实施有差异
在补贴对象方面,各地将经济困难家庭和重度残疾人作为优先补助对象,但实施辅具补贴制度有所差异。
例如,江苏将补贴对象限定在本省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持证残疾人和16岁以下残疾儿童、16岁以上持证残疾学生5类人群;江西则将持居住证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对象;河北、内蒙古均将在本省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纳入补贴对象;海南、西藏分别将未持证残疾老年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纳入补贴对象。
目前,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各地补贴目录内包含的辅具种类不一,少的有30余种,多的可达190余种。
记者发现,各地主要依据辅助器具产品类别、家庭经济状况、残疾程度等确定补贴标准。天津、山西、吉林等14个省(区、市)对补贴目录内的辅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所有补贴对象全额补贴;北京、内蒙古、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补贴目录内的辅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低收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或残疾儿童等特殊(优先/重点)补贴对象全额补贴,其他补贴对象给予不同比例补贴;河北、辽宁、陕西、宁夏4个省(区)对补贴目录内部分辅具,在补贴标准内给予所有补贴对象全额补贴,补贴目录内其他辅具给予不同比例补贴;海南省则对补贴目录内所有辅具,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给予全额补贴,未持证残疾老人最高300元的补贴。
不少省份采取实物补助方式,直接给残疾人提供辅具产品,这有利于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成本,使更多残疾人受益。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省份采取货币补助方式或“实物补助+货币补助”方式,满足个性化适配需求。
地方创新不断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辅具补贴制度的落地有不少类似创新,残疾人获得的辅具适配服务越来越优质。
2016年,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签发了经过修订完善的《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将原来的政府招标采购实物发放模式转变为“残疾人自主选购+政府给予购买补贴”模式。此外,还扩大了保障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北京市东城区残疾人郭媛媛不仅申请了轮椅,还申请了卫生用品。她说,辅具补贴制度减轻了自己的家庭负担,也让自己能够顺利地参加工作。
2017年,陕西省被纳入首批建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试点省。2021年3月1日,陕西省出台《陕西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办法(试行)》,将受补贴的辅具产品按其价值和功能分为低值类、基本类、非基本类3个类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额度。陕西省残联康复部副主任王健介绍说:“这样一来,就变原先的无偿适配为部分有偿适配,基本涵盖了市面上能见到的所有辅具产品,从制度设计上最大程度满足了残疾人的各类辅具需求,有力保障了个性化、精准化的辅具适配。”
在湖北省,残疾人不仅可以通过平台对辅具供应商和第三方辅具服务机构进行在线评价,残联还定期开展回访,一旦有负面评价,及时进行沟通,及时解决……
形成专业服务网络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主体多元、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配置服务网络。”就此,中国残联指导各地重点加强基层辅具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辅具服务机构,在国家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中国残联专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试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通过购买服务、协议定点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辅具服务。
通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建立、完善了由国家中心、区域中心、省级中心和市县级中心构成的残疾人辅具专业服务网络,形成了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依托的残疾人辅具服务格局。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2086个辅具服务机构,同时配备有2400多辆流动服务车,已形成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残疾人辅具服务网络。
“在残联的帮助下,我家里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出门有适配的轮椅,可以说生活无忧。”福建省三明市重度肢体残疾人柳红(化名)告诉记者,“我希望未来有更多科技元素融入辅具,帮助更多残疾人兄弟姐妹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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