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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农村养老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也是《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提出的26项举措之一。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难题的必经之路,也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让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河南多地在积极行动。例如,周口市通过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大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力度等措施,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仍面临一些难题:一是农村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率高,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河南省农村老年人口已超千万,老龄化率达到22.7%。二是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弱,家庭养老投入不足,大量空巢老人、留守老人缺乏精神慰藉。三是农村公共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规模、服务能力有限,民办机构和设施覆盖率低,农村养老服务内容单一。
基于农村养老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入手,持续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农村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首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结合乡村建设和规划,构建覆盖省、市、县、乡,上下衔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二是给予农村政策和制度支持,通过土地、财政、人才等优惠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盘活闲置农宅,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加快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公共财政的长效投入机制、预算动态增长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在乡村振兴建设中资金统筹使用,逐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水平。三是强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切实消除各类质量和安全隐患;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序推进等级划分与评定、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养老服务标准贯彻落实。
        其次,整合城乡要素资源,形成多元发展合力。一是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优势,促进乡村治理与社区养老服务协同联动,依托村“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有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一定集体股,专项用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二是整合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嵌入型小微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一站式服务,并将其作为整合社会资源的枢纽;引入慈善力量有序开展农村养老公益项目。三是盘活农村土地、劳动力、产业等内部养老资源,激发农村养老内生动力,整合闲置农宅和集体建设用地,完善养老服务场所;利用留守妇女、健康低龄老年人等人力资源优势,发挥党员和志愿者引领作用,通过规范化培训,使其参与农村养老互助服务。
        最后,借力新兴信息技术,推动智慧养老发展。一是建立规范的农村智慧养老服务标准,涉及准入机制、评估机制、监督机制等诸多方面。二是建立数据整合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政府部门建立基本信息收集与整合、动态信息监测与处理、综合信息利用与反馈等机制,实现数据有效采集、传输、存储、管理、监控和统计分析,精准匹配对接城乡养老服务资源与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无线网络使用率和普及率,开发符合农村养老实际的智慧养老网络平台及技术;强化培训,着力提升农村老年人对科技和网络产品的认知和接受能力,帮助其跨越“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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